一、项目编号:X[20221213]-0233
二、项目名称: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腾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靖宇县府本西胡同(珠江湾小区2号楼000101室)
成交金额:1,124,9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
品牌:联宇合达
规格型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系统V1.0
数量:1
单价:49,58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秀铮 刘京武 杨晓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抚松县松江河镇
联系方式:赵剑飞 1390449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方式:0439―6211905
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0439―6211905
获取询价文件网址:http://bsggzyjy.cbs.gov.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bsggzyjy.cbs.gov.cn/&infoid=ab821df0-fc81-43eb-916a-9ee2f61f39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