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PC-DL-20230622
二、项目名称:抚松县新安村渤海文化乡村旅游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德惠市龙凤路隆城鸿域17号楼324、325室
中标(成交)金额:19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抚松县新安村渤海文化乡村旅游项目
施工范围:抚松县新安村
施工工期: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9月21日,共计56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扬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帆、房晓羽、闫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16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13904499731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6210004
项目联系人:公玉
电 话:1359678060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名称 ) 的 抚松县新安村渤海文化乡村旅游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抚松县新安村渤海文化乡村旅游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6030.046410万元,资产总额为4994.78619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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