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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4-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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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事项清单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二)监督开标、评标专家抽取、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作出暂停开标、评标或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有权对违法违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