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组建白山市综合
评标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整合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全面提升评标评审水平和质量,切实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与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整合组建全市统一的跨行业、多门类、大库容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为下一步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做好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与使用
(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对口领域的专家库组成。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作为牵头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共享使用专家资源,并与省专家库对接,实现专家资源互认共享。
(三)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征集、资格认定、考核及培训、监督和管理。并将征集的专家按国家标准分类后,统一纳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四)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由市公管办会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动态维护。
(五)市公管办会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评标评审现场管理办法。
(六)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组建完成后,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抽取使用。
二、专家库组建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现有专家库的整合。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本行业(领域)现有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重新资格认定后,移交至市公管办,市公管办在电子服务平台上线前完成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录入组建工作。(8月20日-9月1日)
第二阶段:重新公开征集一批专家。由于部分行业现有专家库中专家人员数量不足、信息陈旧,为更好地开展评审工作,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业务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要求设定好专家申报专业分类,面向社会重新公开征集一批专家,并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8月20日-9月20日)
第三阶段:征集专家后的合并。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征集专家后,将专家信息移交至市公管办,增补进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9月20日-9月30日)
三、公开征集范围、专业分类及专家资格认定条件
(一)公开征聘评标评审专家的范围及专业分类。此次征聘的评标评审专家范围为市本级范围内的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学校、中介机构及专业相关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在职或退休符合条件的人员;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业务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要求设定好专家申报专业分类。
(二)评标评审专家资格认定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7.没有被开除公职、没有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8.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要求进行其他增补项。
四、其他事项
(一)评标专家申请人可常年报名,动态更新。
(二)评标专家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自己擅长的一个或多个专业同时申报。
(三)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工作,密切配合,做好本部门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征聘、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各行业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顺利开展。
如对此项工作尚存疑问的,请与市公管办联系:
联 系 人:市公管办副主任 张淏轩;
联系电话:0439-3258238;
电子邮箱:bsggb2018@163.com。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代章)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