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实行“应进必进”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切实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是纳入《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提供标准化的交易场所,具备完善的交易活动设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交易服务,彻底改变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无统一交易场所,呈现多头管理、分散交易的现状。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做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覆盖和“应进必进”,严禁场外交易。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限于一个场所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可按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标准,建立辖区内统一规范的交易场所,实现规则制度统一、流程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并按要求落实行业监管等属地责任,做好场所人员管理,档案资料保存等工作。积极鼓励各县(市)政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利用第三方社会平台等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供给。